西安2023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和西安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
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2022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八年级学生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2023年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的,须在下一年报考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
- 笔试科目 -
全省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7卷,共计640分。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长分别为:
语文:分值120分,时长150分钟;
数学:分值120分,时长120分钟;
英语:分值120分(其中听力30分),时长120分钟;
物理:分值80分,时长80分钟;
道德与法治:分值80分,时长80分钟;
化学:分值60分,时长60分钟;
历史:分值60分,时长60分钟。
温馨提示:全省笔试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
- 体育与健康考试 -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现场统一考试成绩占45分。
-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
(一)九年级学生笔试科目
(二)八年级学生笔试科目
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初中学生毕业合格要求,颁发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该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温馨提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呈现。考试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 计划管理 -
招生计划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计划。
原则上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应不少于6个班;严格控制班额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滑动上下查看更多招生计划:
1.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生源计划;成人中专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成人中专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2.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以及新建未满三年的普通高中学校,方具备招生录取资格。建校已满三年但未通过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评估的学校不具备招生录取资格,不得分配招生计划。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建议数,各区县教育局拟定本区县各学校招生计划建议数,报市教育局审定后,下达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职业高中由市教育局下达分区县招生计划。
3.定向生招生计划。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将指标分配计划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完成,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
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定向生招生生源范围: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和市直属高中学校为城六区初中学校,其他省级标准化高中为本区内初中学校。
五区二县要根据区域实际,将辖区内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规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4.特长生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政策,严格审核招生学校的资质、招生范围和录取标准,其招生名额要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计划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5.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特定班、特色班和国际课程班按照绩效评估和往年招生结果下达招生计划。各类特定班、特色课程班、国际课程班、体育艺术特长班和各类体育艺术特长生等招生计划含在各校总计划内。
6.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和西藏插班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单列下达,招生工作纳入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管理。
7.加强跨区域招生资格学校(包括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管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继续压减跨区域招生计划,到2024年全面取消除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等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外的跨区域招生计划;实施五区二县省级示范高中在城六区招生;城六区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在完成本区域招生任务后,方可跨区域招生。各校跨区域招生计划含在该校招生总计划中,与统招计划一并申报,并与其在本市招生计划同时下达,同时公布。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转为城六区计划。
8.加强对五区二县招生计划执行过程全程监督。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总计划和分校计划;招生录取结束后,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计划执行情况报市教育局。
- 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全市实行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1.普通高中学校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
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
注意事项:
每个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
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可填报教职工所属大学附属中学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滑动上下查看)
一是所有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
二是录取过程中,按照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三是录取过程中,第二次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志愿。
五区二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2.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或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
考生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 招生录取-
在市中招领导小组领导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基本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资格。
录取相关要求
全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应顺延录取完成;招生录取工作要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