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监局降低或撤消3处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发布时间:2020-11-12 点击数:2372
2020年9月13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南疆监察分局检查发现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西井存在多项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2020年10月10日,冀中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0年10月20日,山西潞安集团左权阜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有关规定,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新疆龟兹矿业有限公司煤矿西井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于2020年10月12日起予以撤消;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将冀中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于2020年10月10日起降为三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将山西潞安集团左权阜生煤业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于2020年10月20日起予以撤消。
现将上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变化情况予以公告。